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31 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02年度7月17日董事會通過承認更換股務 機構事宜,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02年8月20日起,由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102年8月20日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 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 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b1電話:(02)8787-1888。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3條之3, 本公司已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備查在案, 自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文日期102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保結稽字第1020016140號,可供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