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04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因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授權董事長調整認股率。 (二)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調整後每仟股認購261.17683207股。 (二)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年9月4日。 (三)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銀行新竹分行及全台各分行。 (四)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