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7月經董事會議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08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576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401010國際貿易業。 2.c802041西藥製造業。 3.cf01011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診斷用套組及輔助器材之設計、開發、製造、銷售及進出口貿易業務;生物製品之設計、開發、製造、銷售及進出口貿易業務;醫療用品之設計、開發、製造、銷售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0,360,000元,分為26,03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6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證期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3年05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4月19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採新台幣23元溢價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2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共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261.17683207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0,360,000元,分為34,03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台灣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分行據點。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現金增資認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自102年10月02日至102年11月04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納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繳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十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民國102年09月2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2年09月24日至民國102年09月28日停止股票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2年09月23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妥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