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09/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季珍、本公司財務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雅玲、本公司會計副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身體因素,申請留職停薪。 7.生效日期:102/09/24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66-966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發言人李季珍財務處長留職停薪期間, 其發言人職務依程式由代理發言人許雅玲會計副處長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