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29,696股、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98,039股,共計增資發行普通股637,735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6號函核准發行;並陳奉經濟部商業司102年9月17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5800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同意於民國102年10月3日(星期四)上興櫃買賣。 三、本次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6,484,8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264,848,000元 。 2.本次增資發行股票:普通股637,735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6,277,350元。 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27,112,535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271,125,35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 樓,電話:02-3393-0898)。 四、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2年10月3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並於同日開始上興櫃買賣。 五、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戶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 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 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 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 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