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3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03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28,58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00,03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10%計2,858,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發行新股之90%計25,722,000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原股東及員工逾期未認購及未合併者視為棄權,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及 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處理。 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