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9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基於現階段整體營運之考量,擬撤銷 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 依本公司102年10月09日董事會決議,擬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 櫃檯買賣。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預計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興櫃買賣 中心公告次日起15天。 4.其它應敘明事項:因應藍寶石基板產業供需失衡,本公司擬調整公司營運規則,迅速改 善公司虧損狀態並維持本公司在產業中技術能力,以在未來市場狀況好轉出現新一波的 產業榮景時,快速進入市場並重新出發,故本公司於102年10月09日經董事會決議,基於 現階段及未來營運之整體考量,撤銷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