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720,000股,面額10元,共計27,2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348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在案,自102年11月25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貳、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櫃股票:普通股20,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4,000,000元整。 二、本次增資申請上櫃之股票:股款繳納憑證2,7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20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23,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31,200,00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已向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六、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參、股款繳納憑證之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11月25日(星期一)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 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