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1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自102/12/13至102/12/19。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20元。 (3)公開承銷數量:6,975仟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46仟股。 (5)過額配售數量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20,920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