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9 2.公司名稱: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買回庫藏股股數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或 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02/12/19。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197,003股。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6,019,633元。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30.556元。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413,003股。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已公司股份數量 占公司已發行總數之比率(%)︰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