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3/4/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透過持股100%之子公司genome holding(samoa)ltd. 轉投資100%持股genedragon holding(samoa)ltd. 再轉投資上海基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提高投資上限至美金500萬元(或約當金額)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基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1,28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未來將在授權限額內依需要分次投入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物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除人體幹細胞等治療與技術開發應用外)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11,400,800.44人民幣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399,199.56)人民幣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1280萬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再轉投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年4月2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3年4月2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2,098,000元(本次投資尚未向投審會申請)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47%(本次投資尚未向投審會申請)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8.45%(本次投資尚未向投審會申請)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0.95%(本次投資尚未向投審會申請)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2,098,00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47%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8.4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0.9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2年度為新台幣-6,759,374元 (本公司102年度開始投赴大陸投資)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董事會採提高授權投資額度方式,待正式投資後再行補充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