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08 2.增資資金來源: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情形,於適 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及各項辦理原則,選擇以發行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或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等方式(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以籌措 長期資金。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1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擬提請103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發行價格:擬提請103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員工優先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擬提請103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擬提請103年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提請103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本公司營運成長所需、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及其他長期 發展之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