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7 2.發生緣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百零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至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 告。 二、 承認事項 (一)、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一百零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 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取得及處分重要資產處理程式」。 (二)、第十屆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三)、解除第十屆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