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 代表人:舒明德 ,迅得機械(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 代表人:tinnefeld frank ,迅得機械(股)公司董事 (3)董事: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補選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法人董事迅得機械(亞洲)有限公司,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 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當然解任。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1/07~106/01/0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6/19公告未載明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特此補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