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0 2.公司名稱:錢櫃企業(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銷貨收入及其他營業收入因科目重分類, 重分類金額68,981仟元,故更正財務報告p7之「102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及 p67之「102年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營業收入項目」, 更正後之銷貨收入為新台幣2,515,312仟元(占營收比重49%), 更正後其他營業收入為新台幣129,704仟元(占營收比重3%)。 更正前之銷貨收入為新台幣2,446,331仟元(占營收比重48%), 更正前其他營業收入為新台幣198,685仟元(占營收比重4%), 6.因應措施:此更正對本公司102年度營業收入合計及損益並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