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發行7,400,000股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74,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110仟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6,29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2年6月24日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 照原股份比例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 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 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須予修正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