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4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及 「道德行為準則」案。 (4)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 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一) (1) 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 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3) 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4)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 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並訂定「董事選任程式」案。 (6)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8)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9)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五、討論事項(二)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3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及提名權: 1.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4年股東常會 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含標點符號),及未 於受理期間內寄送達受理處所者,均不列入議案。 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 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處所: 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4樓) 4.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期間: 104年3月22日起至104年3月31日下午6時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 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 件”字樣。)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之1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盈餘分配案內容另於股東會開會前40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