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3樓(東方科學園區3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103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b.監察人審查報告。 c.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a.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b.民國103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 (三)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7席董事、2席獨立董事及3席監察人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 1000股之股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 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3月25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9日16 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次選舉獨立董事2席採提名制。本公司 擬訂於於民國104年3月25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 本次股東常會選舉2席獨立董事,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 4月9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本次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提名 受理處所:本公司14樓辦公室(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14樓 電話:02-26961658分機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