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4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28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富星證券營業讓與 3.交易價格:新台幣玖仟捌佰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華南永昌證券 5.與公司關係:無 6.預計讓與損益:不適用 7.鑑價機構及價格:不適用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不適用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 12.決策過程:不適用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