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3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571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464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564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564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27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2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該借款清償完畢 (2)日期: 該借款清償完畢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2571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564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1.6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 金額依台銀104/3/27平均匯率1 :5.027換算。 2.被背書保證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不超 過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