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快報/巫彩蓮報導】關於富美鑫(5545)申請上市案延宕一事,被解讀不支持政府「新南向政策」,臺灣證券交易所出面澄清,東協地區回台上市企業有6家,占所有64家第一上市公司9.4%,相當支持「新南向政策」,富美鑫其原始股東—中央投資公司,已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列為政黨附隨組織,為避免衍生不必要的不當黨產之困擾,故要求出具之有無不當取得財產之證明文件。 證交所強調,富美鑫公司為民國105年8月10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實施後,首件涉及該條例之上市申請案,其原始股東—中央投資公司,已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政黨附隨組織,雖然已將其股權移轉予公司之其他股東。 倘若,富美鑫公司通過上市審議而掛牌交易後,又遭到黨產會追查,是否有不當黨產疑慮時,必然衝擊該公司股價表現,進而影響投資人權益;有鑒於此,證交所今年5月19日董事會始決議請其於三個月內取得主管機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出具「無不當取得財產」之證明文件後再議,富美鑫取得財產之證明文件檢送證交所,即可在上市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證交所統計,新南向國家第一市掛牌六家台商企業,分別是:越南的豐祥-ky(5288)、泰昇-ky(8480),泰國的泰鼎-ky(4927)、日成-ky(4807)、jpp-ky(5284)及馬來西亞的全宇-ky(4148)等公司,亦多次派員赴新加坡、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地,辦理招商說明會,鼓勵東協台商回台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