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本公司總經理等相關人員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乙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總經理等相關人員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無。 2.事實發生日:106/10/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總經理等相關人員,因未於財務報告 記錄及充分揭露關係人重大交易資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辦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運作一切正常, 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