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07 2.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1年12月份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餘額資訊中各子公司截至 本月止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及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資金貸 放餘額誤植為8,131仟元,更正為15,820仟元,各子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誤植為 31,198仟元,更正為62,396元。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