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102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900,032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413號函核准增資發行新股,並奉新北市政府102年9月3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55636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普通股23,750,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237,504,000元。 (二)本次增資股數及金額:普通股1,900,0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9,000,320元。 (三)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普通股25,650,4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256,504,32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 (六)新股發放暨興櫃日期:102年10月4日。 (七)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10月4日(星期五)發放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敬請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並填寫「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駕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事宜。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