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esteem king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0727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98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98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96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9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背書保證到期展延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2213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48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清償所有銀行貸款 (2)日期: 103/09/02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727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0559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7.8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4.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原為該子公司背書保證400萬美金,到期日為102年9月5日。 二、本背書保證到期後擬展延400萬美金,依事實發生前一日匯率計算, 約為新台幣119,840仟元。 三、展延後上述實際數字如下: 2.(6)背書保證餘額:119,840仟元 10.背書保證餘額:185,752仟元 11.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01% 12.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 財報淨值之比率:7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