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6/20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9)選出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 (10)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無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關於私募案原規劃私募發行次數會在1億股額度內分1~3次辦理 ,但因金管會來函指出私募案未說明辦理次數及各次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故主 席於進行議案討論時徵得全體出席股東的同意,決議私募發行次數會在1億股額度內 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3次辦理。各次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如下: 第一次資金用途: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負債, 以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第一次預計達成效益: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第二次資金用途: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負債, 以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第二次預計達成效益: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第三次資金用途: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負債, 以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第三次預計達成效益:可使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