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6/26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0年度盈虧撥補議案: 本公司期初累積虧損345,774,487元,100年度稅後淨利183,633,834元, 期末累積虧損162,140,653元。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減資彌補虧損案: 本公司原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500,000,000元,分為25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78,322,160元,分為 217,832,216股,截至100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計新台幣162,140,653元 ,為改善財務結構,擬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162,140,650元,計銷除 16,214,065股彌補虧損,減資後資本總額不變,每股新台幣10元,分次發 行,實收資本額為2,016,181,510元,分為201,618,151股。本次減少之股 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原持股比例減少(計算至股為止), 每仟股換發新股925.56626703股,即每仟股減少74.43373297股,減資後 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 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相關事宜。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 因主管機關、法令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 (6)、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案。 (7)、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修訂「股東會議事規範」案。 (9)、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10)、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當選董事身份者為:鄭宜芳、李清波、李佩蓉、何曉光; 當選獨立董事身份者為:鈕先鉞、王鴻圖、謝孟淇; 當選監察人身份者為:李宗賢、陳榮修、李龍興。 (1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