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1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通過本公司一○二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 (3)通過民國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4)通過董事及監察人提前改選案。 (5)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9)通過本公司出具民國一○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0)通過民國一○二年度會計師財稅務簽證委任案。 (11)通過任命會計主管案。 (12)通過授權董事長因公司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