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是項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4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1320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1年6月11日經授中字第10132117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註銷減資股東所拋棄之股票121,550股,同時經經濟部101年6月11日經授中字第10132117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茲將註銷暨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7,415,71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74,157,110元。 二、註銷減資股東拋棄普通股121,5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15,500元。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0,000,000元,總計已發行股份43,294,161股。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七、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1年7月4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 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艦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 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