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13 2.公司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01年1月3日證櫃審字第10000347311號函,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0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572號函准予備查。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44,900,000元, 發行普通股5,1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1年05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786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 101年6月19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