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 488,695,40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2)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 162,898,47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約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 2,013,000元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 61,120,340元 (3)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 4,208,889元 (4)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合計金額為新台幣67,342,229元。 (5)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擬請股東會授權由董事會辦理配發現金股利之相關事宜。如嗣 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等情形,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 配息率或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之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