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9 2.公司名稱:馥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02/3/22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仟元):新台幣18,980仟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3/25-102/4/15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1,46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2至13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3/29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460,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17,578,400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12.04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460,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