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2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最新版「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告本公司補正101年年報之股東會後修訂本 6.因應措施:補正後101年年報修訂本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正內容如下: (1)補正後第11頁,補正法人董監之法人股東,該法人股東之前10大股東之持股比例 (2)補正後第23頁,補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之附表二之二之一 (3)補正後第25頁,補正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之附表二之二之三 (4)補正後第30頁,補正(十三)之標題 (5)補正後第33頁,補正前十名股東屬法人股東者之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 (6)補正後第33頁,補正本公司轉投資事業之附表四格式及內容 (7)補正後第39頁,增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之標題 (8)補正後第56~57頁,增加註明會計師查核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