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2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日前上傳之股東會年報第25頁(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應揭露其 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第26頁(履行社會責任情形)、第27頁(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第29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第30頁(最 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 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第33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 股比例)、第37-39頁(員工認股憑證辦理情形)、第63頁(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之股東會年報,供各投資人參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