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14 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8/14康富生技召開董事會通過102年度第2季財報, 但因本公司書面資料準備疏漏,致使檔案無法於102/8/14下午5時 之前送達主管機關。實屬本公司之疏失,已懲處相關人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於102/8/15送達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