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2/08/29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表。 (1)本公司10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秀椿會計師 及韋亮發會計師查核並擬出具查核報告書。 (2)本公司向第一銀行五股工業區分行申請簽訂融資額度提請追認 授信期限:1年 每次貸放期限:6個月 種類:短期放款 新台幣10,000,000 合約期限:1020604-1030604 (3)本公司自102年7月起,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秀椿會計師輔導ifrs轉換。 以上3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