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5 2.公司名稱:弘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經董事會決議自民國103年3月1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03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以及其他 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將俟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申報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