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7款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1/0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蔡松棋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禾方儀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昭宏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詹誠一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公司未來營運方向及合作夥伴調整.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1/09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是. 101年度缺失建議: 1).銷售及收款循環 2).大溪未來城及生技研發中心採購案等案件 3).進貨及採購循環 4).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 5).對子公司之監理作業 6).多筆傳票及憑證缺漏遺失 102年度第二季缺失建議: 1).銷售及收款循環.進貨及採購循環.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式 應收付款項大於100萬以現金收付方式為之等 2).核決權限表及職務代理人辦法 3).母子公司業務往來及帳務處理未及時登帳及對帳 4).尚未建立對子公司營運相關之監督管理辦法 5).傳票及憑證缺漏未獲大幅改善 6).帳務處理尚未因應ifrss轉換而落實記錄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