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經民國102年8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9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582號函核准;經濟部102年12月26日經授中第102341635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3年1月17日(星期五)起正式興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5,143,7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251,437,50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普通股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000,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普通股25,943,75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259,437,500元。 (四)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六)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 四、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3年1月17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敬請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並填寫「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事宜。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