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3/06/24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事項 (a)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通過承認修正後之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299元。 修正內容為提高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之現金股利,由每股配發新台幣 0.2元,增加至每股配發新台幣0.299元,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增加至新台幣 9,853,621元 (2)討論事項 (a)通過股東提修正案,取消本公司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b)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c)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d)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