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7/0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原於102年6月2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預計2,53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2)由於本公司與規則性投資人雙方對私募價格未取得共識,經103年 7月4日董事會通過終止10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