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已洽定 應募人日本豐田通商株式會社(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為策略性投資人,符合前 述條件之法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3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4,5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01年6月18日為定價日,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經依上述基準計算結果所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85.66元,並以參考價格89.89%計價,訂 定每股私募價格為新台幣77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以因應未來成長及挑戰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經評估資金市 場狀況、籌資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後,擬透過私募方式向應募人籌募款項。不採公開募 集係因私募具有迅速簡便及引進策略投資人之特性,有利公司提升籌資彈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1/06/18 11.參考價格:新台幣85.66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77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交付滿三年後,依 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辦理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有關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相關事宜或未來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影響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