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依修正案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員工紅利由新台幣4,956,000元修正為新台幣4,824,000元) (三)依修正案表決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本次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4,956,000元轉發行數,並以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新台幣16.52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計300,000股,修正為本次配 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4,824,000元轉發行數,並以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 表之每股淨值新台幣16.08元為計算基礎,發行新股計300,000股) (四)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五)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訂案 (六)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作業辦法」部份條文修訂案 (七)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共計九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 當選董事: 許智欽、陳根培、高瑟璜、魏自勇、陳必勝、袁震興、王肇祥、林皓昱、管初慧 當選監察人: 台灣新光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邱弘興、謝明瑞 (八)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