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18 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詳其他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o一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於民國一o一年五月八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有鑑於近 日來資本市場變化劇烈,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故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 出申請,擬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以利募集本次資金。 (二)本公司在參酌目前資本市場環境不佳之影響下,原現金認股價格由每股新台幣6元 調降至每股新台幣4.5元,總募集金額為90,000,000元,較原計畫減少30,000,000元。 本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法進行公告,另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將俟金管 會核准後另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