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配發 現金股利新台幣9,669,840元(每股約配發0.5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9,669,840元(每股約配發0.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董監酬勞新台幣950,497元,員工紅利新台幣3,801,989元。 (2)本次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3)本次股利分派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現金增資 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