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頂湖一街49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三)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事項」報告。 (四)本公司「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五)本公司「首次採用ifr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一):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提名 ,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提名以三名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 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擬訂於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提名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25日下 午五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 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或『獨立董事 提名』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提名處所:桃園縣龜山鄉頂湖一街49號。幸亞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部收(電話:03-3975522)。 二.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提名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提名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 之受理提案提名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或獨立董事後選人名單,毋庸再 送董事會審查。 三.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派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四十天前另召開董事會討論後公告 申報,俟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配發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