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2.報導日期:102/03/27 3.報導內容:正淩4/30上櫃!董座:醫療、光通訊倍增 今年營運衝新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正淩4/30上櫃..。此係媒體善意推算,有關本公司上櫃掛牌日期均依本公司公告 為依據,特此澄清說明。 (2)正淩董事長徐季麟表示,今年在醫療及光通訊產品呈現倍數成長帶動下,營收 獲利將會「翻一番」..。上述有關本公司營收獲利係屬媒體善意推估及報導,有關 本公司營收以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3)去年在工業連接器撐腰下,繳出每股盈餘2.14元的成績,由於新上櫃公司需 提撥5年度的「5險1金」,先行認列每股盈餘0.7元,因此去年的每股盈餘為2.07元。 正淩去年營收4.99億元,年增超過3成,每股盈餘2.07元,董事會通過配發1元股利, 其中0.5元股票股利、0.5元現金股利,同時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價格暫訂 15元..。此係媒體誤植,本公司財務數據均依公告之財務資訊為依據,101年稅後 每股盈餘係為2.01元。另本公司大陸孫公司估列以五險一金負債一節,本公司係 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估列,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