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三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ㄧ報告。 (四)本公司一○一年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辦理情形報告。 (五)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六)訂定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訂定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二)補選本公司第六屆獨立董事案。 (三)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2年4月26日起至102年6月24日止, 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2年4月25日 (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寄發郵局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 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1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 相關提案檔案請以書面寄至本公司財會部(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三樓)。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2年4月17日至102年4月26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 102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 (三)依據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期間自102年4月30日至102年5月9日止。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最遲務請於102年05月09日下午五時前,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 關證明檔案送(寄)達受理處所(本公司財會部/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