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7 2.公司名稱:彥臣生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提前改選案,經董事會核准通過 (1)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原至一○三年三月七日屆滿,因應公司實際需要全面 改選。 (2)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七席董事(包括二席獨立董事)及三席監察人(包括一席獨立 監察人)新任董事(含二席獨立董事)、監察人(包括一席獨立監察人)任期自選任後即行就 任,任期三年,自中華民國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