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0款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10/07 2.召開日期:102/10/07 3.會議出席人員:曹永仁委員、陳孟平委員、王錦祥委員 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 反對之理由: 一、經參酌大淵有限公司等11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相關書件及公開收購說明書, 皆係依照相關法律規範及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式,根據其計畫書 所述,在行銷及研發方面可補現有之不足,審議委員會認為其收購條件應尚符 合公平之原則。 二、審酌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 見書,以市價對營業收入比法、市價對淨值比法及計算結果最大交集之金額為 基礎及參考近30日平均股價加以分析,尋找規模、特性與標的公司相近之類比 公司作評價之比較對象,以彰顯其價值可能的範圍,並加計控制權溢價及流通 性折價二因素,本次公開收購合理之價格應介於新台幣19.16元至27.79元間, 本次交易價格於評估價格之範圍內,尚屬合理。 綜上,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建議股東可參與應賣,但仍請股東應詳 閱大淵有限公司等11人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自行決定是 否參與應賣。 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 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 |